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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梅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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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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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7 00:00 来源:http://www.jdky-ece.com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谢坑尾矿一级泵房塌方治理工程和梅仙选厂破碎口简易钢结构工程。

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人: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要求技术复杂,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尤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7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747921元。
2.5. 工期要求: 35天,其中泵房配电房必须在开工后25天内完成,后续应急池、挡墙等附属项目在约定时间内完成。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07月 10日至2017年07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15时00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东新六路体育馆6-2号)采用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高投标下浮率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贰仟元整(¥22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4日下午15:00,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尤溪县梅仙镇金东矿业三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尤溪县梅仙镇,邮编:365101 
电话:13338236897,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东新六路体育馆6-2号,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26793,传真:0598-8226793;联系人:小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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